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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消费短期承压 长期向好趋势不会变

来源:消费导刊杂志社 作者:消费导刊编辑部 时间:2021-12-12    阅读:1148 次  选择字号:T|T

薛梅     聊城市统计局    山东  聊城     252000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社会发展,消费领域首当其冲,但疫情中也存在机遇,新兴消费业态快速发展。随着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更好满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成为当前重中之重。

关键词:新模式新业态;稳定升级;消费需求


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领域形成强烈冲击,餐饮住宿、旅游、休闲娱乐等人群密集度高的行业停业歇业,市场消费量下滑,消费市场迎来“寒冬”。 但总体上看,疫情催生出消费新业态,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消费也将复苏,消费长期稳定和持续升级趋势不会改变。

1、冲击:疫情对消费产生较大影响

疫情冲击下,多数经济活动接近半停摆状态,消费领域受到损失严重,以聊城市的消费为例:

1.1汽车消费受冲击明显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测算,聊城市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23.8%,是消费市场的主要支撑,在疫情影响下,通过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调查数据显示,1-4月份汽车类的零售额同比下降31.6%,这是在疫情影响下,车市消费潜力释放待尽后出现的史上最高降幅。

1.2石油及制品类消费低迷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交通出行受限,外出访友、购物急剧减少,再加上受疫情限制,交通物流企业开工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油品的销售。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9.4%。通过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调查数据显示,1-4月份聊城市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同比下降32.3%,消费损失较大。

1.3住宿餐饮业受疫情影响严重

酒店住宿和餐饮消费受到较大影响。中国烹饪协会的调研数据显示,疫情期间全国93%的餐饮企业都选择关闭门店,除无盈利外,食材过期损失、房租、工资、折旧等费用开支较大。1-4月份,聊城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55.3%。

2、机遇:疫情倒逼新兴消费业态发展

虽然疫情对消费产生了较大冲击,新兴消费业态得到了快速发展,“宅经济”“宅消费”应运而生,

2.1网络消费实现高速增长

受疫情影响,人们外出减少,线下消费减量,商贸类企业积极开拓线上销售,实现多元化经营满足消费需求。一季度聊城实现网络零售额28.04亿元,同比增长25.7%。

2.2新模式新业态迅速涌现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场景加速向线上转移,“互联网+消费”进一步发展,开启消费“云”时代。餐饮企业创新营销方式,加大外卖、半成品和原材料配送。一季度,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同比增长16.1%,其中3月份增长71.6%。

3、预期:消费稳定和持续升级趋势不会改变

当前消费下降主要是受短期外部因素影响,功能型消费、个体消费、近距高消费需求暂时被抑制,但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并未消失,短期波动不会改变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

3.1疫情期间被抑制的部分消费需求并未消失只是延后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居民减少外出大幅抑制其当前的消费需求,这部分被抑制的消费需求有望在疫情结束后得到有效释放。特别是大宗商品的“刚需”,并没有因为疫情影响而消失。

3.2政府多措并举刺激消费,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聊城市为刺激消费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含金量高的政策,致力于提振消费活力、重现街市繁荣。如发放消费券,促进了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直播带货助力消费恢复,提振了企业经营信心和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

3.3消费市场刚性犹存,规模潜力仍然较强

即使是疫情期间,刚性消费需求仍然支撑着市场,通过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调查数据显示,1-4月份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15.5%,成为聊城消费的重要支撑。

4、建议:积极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疫情以来,对消费最主要的约束是消费场景缺失,以及人口回流较慢导致的消费人群缺失,疫情控制与人口流动是消费复苏的内在驱动力。在政策层面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快居民消费潜力释放:

4.1注入“强心针”,增强居民购买力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的关键因素。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就业等措施出发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一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到宏观政策层面,宏观经济政策要加大逆周期调节以护航经济平稳发展、保持就业稳定;同时实施更有针对性、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就业预期。二要稳定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性投入,在住房、医疗、教育上给予更多关注,并确立合理的动态工资收入增长速度。

4.2打好“组合拳”,释放消费“新潜能”

疫情催生出无接触服务、云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客观上推进了消费供给的升级与进化。应以疫情为契机,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提倡和鼓励新兴消费方式和内容,推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络娱乐等方面的消费增长,不断加强5G技术应用场景建设,为新消费提供硬件支撑,提高居民购物效率。同时,适时推出一系列主题消费振兴计划,积极推动文旅消费、健康消费、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4.3打好“主攻仗”,护航消费“新环境”

疫情加速了日常生活消费的线上化,同时也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新课题。为此,亟须加强消费者维权制度建设,从法治保障、科技助力等多方面织密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依据。随着新消费的兴起,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需要提质扩容,确保在新的消费场景下,消费者投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科技赋能消费维权。在云消费的环境下,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云投诉、云维权,为消费者提供简单高效便捷的维权途径。

结束语:

随着当前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人口持续回流,抑制性消费逐步释放以及市场供给结构持续优化,消费也将迎来复苏的拐点,并保持稳定增长、优化升级的态势。


参考文献:

[1] 郑江淮,付一夫,陶金.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消费经济 .2020(02)

[2]关利欣.新冠肺炎疫情后中国消费发展趋势及对策[J].消费经济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