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研究
张翠霞 内蒙古武川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摘要:种畜禽质量对农民的收入以及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加强畜禽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培育以及利用,对我国的畜禽养殖业具有重要作用。实现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标准化以及规范化,促使我国的种畜禽品质逐渐提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畜牧行业实现高效健康发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必须要依法进行,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也是企业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对保证广大用户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只有严格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才能促进我国畜牧行业发展。本文先是从两个方面分析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的必要性,再重点对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做出研究,希望可以为有关人员提供一定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
0引言
对我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过程进行规范,属于我国相关法律以及政府专业职责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政府实现职能转换以及畜牧产业实现快速发展的必然需求。只有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才能保证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的严格规范,从而有效完善我国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同时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提高农户的收入。因此,这项工作近些年来获得了相关人员的广泛关注。
1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的必要性
1.1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个人或者从事生产商品仔畜、雏禽的单位以及个人,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且对发证的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申请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人员必须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单位提交相关申请,并且要求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的规定工作日内,对是否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决定。在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过程中,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单位严格审核,并且具体的审核发放办法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规定。近些年,我国有关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为了保证种畜禽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就必须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加以规范。
1.2畜牧产业发展的要求
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制度的设定中,一定要保证制度能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律,这样才能确保广大养殖企业的主动性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并且有效提高广大养殖企业的创新性,从而有效维护养殖人员的公共利益以及社会秩序,促进我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同时对保证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种畜禽作为非常重要的物种资源,其中主要包含精液、胚胎以及其他遗传物质,种畜禽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优秀的畜禽品种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繁殖以及培育过程,这样才能保证其拥有稳定的遗传特性,而这一过程很难在一朝一夕内完成。所以政府在实际的工作中,不但需要对优良畜禽品种培育工作人员进行鼓励,其中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作为重要手段,发挥其在推动畜牧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通过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过程的不断规范,可以有效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种畜禽以次充好。
2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的研究
2.1规范申请材料与申报条件
首先,需要对申请材料以及申报条件进行规范,其中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第一,填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说明种畜禽的来源,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引种来源、数量证明的复印件,提交引种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且要求复印件加盖引种单位的印章。第二,提交种畜禽数码照片,其中主要就包括提交每个品种的成年公、母群体各两张,同时要求像素不得低于500万,在个体照片中需要保证种畜禽有良好的站立姿势,在照片中要求拍摄者从侧面拍照,保证照片的真实性,可以全面反映该品种的所有外貌特征。第三,对生产场地的设备进行说明,包括对申请单位的平面布局图、周围环境示意图、对种畜禽和生产设备数量综合汇总,同时还需要详细说明畜禽养殖废气处理设施。第四,对畜禽养殖场地的卫生防疫条件进行说明,有关人员必须按时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卫生防疫制度复印件等等。第五,对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资料进行说明,包括提交畜禽选育方案、性能测定方案、育种档案、畜禽品种标准以及与质量管理相关的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复印件。第六,对畜禽养殖场的技术力量进行说明,包括按时提交主要技术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复印件,还需要提交单位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实现全面规范申报材料。
其次,还需要对申报条件加以规范,其中种畜禽场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过程中,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条件:第一点就需要保证场址的选择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从而能有效达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保证场地的地势较高,环境干燥、便于控制,生产方便。第二点就是需要对场地进行合理布局,从而保证分区明显,各种设施配套齐全,其中主要包括种畜禽生产培训设备、质量检测设备、防疫消毒设备以及病死畜处理设备等等,还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第三点就是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应当拥有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或者技术人员拥有三年以上的种畜禽生产技术工作经历,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必要岗位要经过技能鉴定,有效保证技术人员水平。第四点就是要保证种畜禽生产群体规模需要达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群体数量的有关要求。第五点是要保证各种原始记录齐全,及时归类原始记录,进行档案设计。其中记录就包括种畜禽的引进销售记录、育种制种记录、防疫用药记录、资料来源记录以及检验检测记录等等。第六点就是种畜禽场要拥有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育种制种质量管理制度、疫病监测防治制度以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等,并且需要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当不断健全制度,并且加以实施。
最后,家畜配种、冻精胚胎经营站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第一点就是家畜配种以及冷冻胚胎经营站必须要拥有固定场所,同时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当地的改良规划和配种站点的统一布局。第二点就是鲜精配种的家畜配种站必须要具备相应的种畜饲养以及配种经营设施,保证站点具备精液采集、精液处理、精液储存以及精液检测等设备,同时还需要对种畜的来源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种畜必须来自具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畜场,并且要求种畜的个体标准必须达到一级种畜以上。第三点就是从事冷冻精液配种的家畜配种点,必须要具备相应的冻精配种设备以及液氮储存设备,同时还需要具备精液解冻、精液检查以及输精器械等仪器设备。第四点是从事冷冻胚胎经营的站点,一定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以及冻精胚胎检验检测设备,还需要具备冷冻储存以及保存运输等仪器设备,并且还应当对冻精胚胎进行来源加以明确,保证冻精胚胎必须来自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者获得冻精胚胎经营资格的单位。同时,保证冻精胚胎要做到系谱清楚,还要将生产单位、品种、种畜号以及生产日期、活力等级清楚标明。第五点就是要对从事家畜配种以及冻精胚胎经营的技术人员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就包括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其进行技能鉴定,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
2.2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受理
为了有效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就必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受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处理:第一点,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有关人员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第二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有关人员需要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第三点,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可以当场更正的情况,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对材料进行更正。第四点,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需要在受理现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五点,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我国法定形式的材料受理中,需要同意并且予以处理。并且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需要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的书面凭证,并且要求凭证上要标明准确日期,从而实现有效加强对材料的受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2]。
2.3及时反馈与实质审查
第一,在接到受理申请后,受理部门就需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严格依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的技术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对于初审合格的需要通知申请人做好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第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发放权限进行逐级上报,初审不合格的需要书面告知,并且严格阐述不合格原因。在保证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合格之后,就需要受理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开展实质审查工作,其中实质审查小组由三到五名专家组成,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实行组长责任制,从而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条件对周边环境、养殖规模、生产设备条件及养殖废弃物现场处理等设施严格审查。第三,还需要对相关证书以及原始记录资料进行查阅,并且还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种畜禽管理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逐项考核相关人员,做好评价结果整合以及汇总,保证现场的考核意见更加完善、更加全面,不断加强相关业务知识考核,确保考核工作效果。通过评议和汇总,形成现场考核意见,将意见当面告知申请负责人。对不合格的单位,考核小组还应当将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进行书面罗列[3]。
2.4完善审批结果的披露
为了有效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需要在进行实际的审批过程中采用分级审批的方式加强管理。其中第一点就是进行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以及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且应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第二,在畜禽原种场、保种场或者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场审批过程中,相关申请人需要向省辖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辖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且出具审核意见,报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审核意见之日起,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假如不予受理需要对受理人书面告知,并且说明理由。第三,各类种畜禽扩繁场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前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且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收到审核意见后需要20天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发证的同样需要书面告知,以及说明理由。第四,家畜人工授精站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过程中,需要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畜牧主管部门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发证需要书面告知并且说明理由[4]。
2.5优化许可证的发证流程
为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还应当优化完善证照发放流程,其中包括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对现场审批合格后,予以发放许可证,并且对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种畜禽管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系统进行填报。取得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名单,需要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将结果抄送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并且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不符实或者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责令其在限期内及时整改,若是整改后仍不合格,可以依法撤销其许可证,并予以通报,将结果抄送同级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求许可证的制式编号必须完全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后,持证者申请延续,要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的视为无证生产经营。
3结语
综上所述,严格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对保证种畜禽质量,提高农户的收入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也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在许可证审核发放中,必须对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条件予以规范,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还需要做好及时反馈以及实质审查,对审批结果的披露加以完善,最后还应当不断优化许可证的发证流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的规范、合理,从而有效推动我国畜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玉梅.两例种畜禽场的审核和建议[J].养殖技术顾问,2010(3):7.
[2]刘欣.瑞典畜禽养殖许可制度研究及其启示[J].四川环境,2021,40(2):240-245.
[3]刘丽.畜牧养殖环境污染的原因及有效对策分析[J].农民致富之友,2021(17):150.
[4]谢琴,王维竹,卢墨. 核发排污许可证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衔接探析——基于四川省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工作[J].四川农业科技,2020(7):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