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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分析

来源:消费导刊杂志社 作者:消费导刊编辑部 时间:2022-06-15    阅读:2423 次  选择字号:T|T

辛昊伦

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大学生活正是大学生真正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难免会被他人无意的或者有意的侵犯,由于大学生们缺乏相应的预防知识和补救能力,这一群体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遇到了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或者知道遭到侵权后没有应对措施。因此,大学生应当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种类,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学习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应当如何维权,同时在各方力量的群策群力下,通过司法等举措来应对这一社会焦点问题,减少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大学生被侵权维权合法权益法律规定

0引言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与进步,大学生合法权益被侵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并渐渐呈现出数量多、范围广、种类杂等特点,形势严峻,亟待解决。经研究数据表明,近四成大学生曾遇到过被侵权事件的发生,其中兼职行业近九成的大学生在做兼职过程中遭遇过被侵权现象,仅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学生签了合同,且极少数大学生采取了适当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只有可怜的6.12%学生知道12315、12345等多种维权的途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依法维权。

1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大学生被侵权的受害主体局限到了大学生群体,顾名思义就是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侵害大学生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2大学生被侵权行为的种类日益增加,繁多复杂

以行为进行划分,侵权行为可分为有作为的侵权行为和无作为的侵权行为。有作为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人以一种积极的行为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比如最常见的人身侵权、财产侵权、兼职侵权、消费侵权、知识产权侵权、求职性别歧视侵权、学校侵权等等。无作为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人以一种消极甚至不作为的方式,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导致受害人的权益受损的行为,比如高校基础设施老化造成大学生伤亡、大学生产生矛盾时导员不及时进行疏导导致事件恶化等等。

人身侵权、财产侵权是大学生被侵权案件中最为普遍的侵权类型。比如他人与大学生或大学生之间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大学生乘坐网约车被猥亵被强奸的情况、大学生被绑架被勒索的情况、大学生手机电脑等财产被盗窃被抢劫的情况等等,这些侵权案件是大学生最常见最普遍的被侵权情况。当大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大学生应当理智冷静对待,面对严重侵权行为危及人身生命安全时可依法实施正当防卫,在避免侵权后果加重的前提下,伺机寻找机会,向人群求助,及时报警,查看周边有无监控摄像头,及时调取案发时的录音录像,保存证据,以供警方侦查破案所用,使侵权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兼职侵权是大学生被侵权案件中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之一。兼职侵权是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工作活动中,被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兼职就是大学生出于满足经济上的需求和锻炼个人能力为途径,主动寻找一些简单的工作和任务,短期内获取少量酬薪的行为,具有薪资低、选择性多、信息多等优点,同样也带来了上当受骗的风险。侵权行为人正是巧妙利用了大学生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具备维权意识的弱点,诱骗大学生走入侵权行为人设计好的圈套,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侵权行为人具体以通过收取“保证金”、“培训费”为由,让大学生先缴纳钱款,之后拖欠薪资,最后圈钱跑路,不知踪迹。类似兼职侵权的行为还有实习侵权,单位针对大学生这一群体,以各种理由扣除薪资,让他们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百计地利用它们的劳动力。由于在校大学生的特殊性,不能与公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以提供劳务的方式获取报酬,大学生可以与接受劳务的一方签订劳务合同,对劳务费用、支付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当出现拖欠劳务报酬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劳动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或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莫通过非法手段讨要报酬。

消费侵权在大学生活中也不算少见。消费侵权是大学生消费过程中遭受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等的侵权行为。很多大学生选择购买二手手机,商家将问题机翻新甚至问题机直接当二手机售卖给不了解背后真实情况的大学生,以至于大学生购买后很快发现各种质量问题,商家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退款;也有学生网购购买便宜商品发现质量低劣,联系商家拒绝退款等消费侵权行为。网购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由于购物难度小,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消费冲动,又因为商品可信度差,由于过度宣传以及质量问题上当受骗的情况数不胜数。大学生在购物时如果遇到已过质保期的产品或者因食品质量问题损害身体健康,大学生应及时联系商家进行退款并要求三倍价款赔偿。

大学生侵权也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由于每个高校的规章制度各有不同,在一些共性约定之外,还有一些呈现高校自己特点的个性化内容。其中一些纪律处分制度,不同的高校把握的尺度不一致,有的处罚程度一旦超过大学生行为应当承受的后果,可能会损害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再比如个别高校松散的疫情管理制度,也会损害大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等等。

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于大学生来说也十分重要。知识产权分为三大类,专利权侵权、商标权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权侵权即大学生在完成自己的发明创造后申请了相关的专利,但他人在无意或有意情况下未经发明者允许使用了该专利的或该专利的有关技术;商标权侵权即自己发明注册的商标未经允许被他人使用;著作权侵权即文学创作、图画、图纸、音乐、照片、视频、演出节目等作品未经作者许可情况下违法使用,且不表明出处,直接占为己有的行为。绝大多数大学生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仅仅停留在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层面,但是对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以及不正当竞争方式的了解少之又少,又成功地让侵权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大学生肖像名誉侵权涉及到了大学生的个人隐私。肖像权即自然人具有的,在未经个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作为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的权利。最为常见的是,大学生的照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学生互联网短视频过程中肖像的视频、照片等被侵权,被某些医美机构用于医美对比传宣,被某些杂志刊物用于封面或插图等等。名誉权即个人名誉不得受到他人诽谤和侮辱的权利。最典型的就是恶意提取他人的照片,通过歪曲事实的方式诽谤他人,诋毁他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当大学生遇到这类被侵权的情况,大学生应当先对侵权事实进行录音录像、运用时间戳等互联网工具做证据保全,然后联系侵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沟通无果情况下可以通过寻求专业律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有关大学生侵权行为的法律知识规定

大学生被侵权案件主要涉及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等。

1关于大学生的人身安全被侵权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关于大学生的财产安全被侵权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中对侵犯财产罪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大学生中最为常见的侵权罪名主要有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第二百六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3大学生在兼职中遇到人身、财产被侵权情况,可以参照上述第1、2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遇到被拒支付劳动报酬或其他民事侵权的情况,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4大学生的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同样值得被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五条对消费者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对经营者的义务也作出了限定;当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时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参照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七条进行处理;第七章第四十八条至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主体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学生作为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向经营者、生产者主张赔偿。

5大学生是一个富有创新性、创造性的群体,许多知识产权成果都由大学生发明、创作、创造而成的。由于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够,知识产权被侵权也是大学生被侵权案件的常见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权的期限、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当大学生的知识产权被侵权时,积极灵活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大学生群体的人格权利不容被侵犯。大学生的人格权利被侵权时,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法律依据保护自己的人格权,也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对人格权的详细法律规定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一章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规定,第二章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作出了规定,第三章对姓名权和名称权作出了规定,第四章对肖像权作出了规定,第五章对名誉权和荣誉权作出了规定,第六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大学生的人格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根据被侵害的具体法益,运用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权利进行保护。

4大学生权利被侵权的原因

侵权人充分了解大学生这一群体缺乏社会适用能力、心理上为成熟、年龄成年但社会适用能力缺乏的弱点,无视法律存在。因此解决大学生被侵权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大学生个人、家庭、高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强立法,重点打击侵犯大学生各项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对于学生层面,大学生这一弱势群体往往对社会的认知不足,不了解被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没接触过有关的侵权实例,不掌握保护个人权益的方法和途径,没形成警惕意识,轻易相信别人,导致被侵权的风险增加。

2对于学校层面,在中小学阶段,学校没有落实好培养学生保护个人权益的任务,一味地追求学生的分数,然而在大学学习中大学生也没有及时补上这个窟窿,从而造成了大学生群体权利保护意识淡薄的弱点,极易被侵权人所针对。

3对于家庭层面,父母没有对大学生社会适用能力进行培养、社会规则进行教育,加上学校教育的双重缺失,使得学生们只能通过自己了解的方式获得这方面相关的知识。

4对于立法层面,相关法律规定尚未完善,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与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对应的法条进行陈述说明,法律的缺失也是造成学生遭遇侵权后无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5对于监督层面,对大学生被侵权事件没有及时进行司法监督管理,如建立大学生司法维权监督员等,导致侵权人得寸进尺、肆意妄为,社会环境没有得到净化。

6对于社会层面,社区没有对大学生权益维护方面进行宣传指导,仅靠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

5如何正确避免侵权现象的发生

1个人方面,作为当代大学生主动了解大学生被侵权行为的有关知识,了解相关法律、相关典型案例,学习防侵权的方法策略,提高社会适用能力,学习社会运行规则,提高警惕意识,对侵权信息提高敏感度,重视自己的人身财产等个人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的保护免遭泄露,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当然,也要主动参与一些司法实践活动,增加自己的社会阅历。

2学校方面,加快大学生侵权相关的法律课程普及,宣传大学生被侵权的法律知识,并定期在学生中进行调研,给学生们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

3家庭方面,父母的教育不可缺失。应该在孩子小时候就主动培养他们社会适用能力、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知识与方法的意识,不管学校是否教育到位,在家庭中一定要上好这堂课,为后来大学生形成维权意识做好坚实基础。

4法律方面,立法机关加快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多收集大学生侵权的各种案例,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充分运用当代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大学生遭遇侵权的方面以及他们的不足,找出侵权行为人侵权的方法计谋,及时与大学生群体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认识程度,加强依法维权宣传,对以大学生为代表的弱势群体进行保护。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让侵权违法者无机可乘,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

5社会方面,充分运用社会媒体对大学生的维权事件进行宣传,对大学生侵权案件进行曝光,令社会大众尤其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清晰地了解到侵权事实、侵权手段、侵权后果等,并开设网络公益课堂普及知识,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张贴横幅广告,让大学生了解到反侵权的重要程度,让依法维权行为深入人心,建立起全民防护网,从个人努力上升到社会行动层面,群策群力,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6遭遇侵权行为后应如何应对

1最重要的一步,保持冷静,及时向父母、老师或者朋友等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人特别是司法专业人士进行求助,向他们咨询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列出补救方案,一步一步执行。2第二步,如果可能则保留侵权者的个人信息,通过录音录像、拍照、复印相关证据等方式收集侵权者侵权的证据,为后期确认侵权行为做好基础。(3第三步,及时拨打12315等维权电话,严重情况要及时报警,设法联系侵权人,以免受到二次侵权和伤害。4第四步,在后续搜集证据过程中,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和警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快案件的进一步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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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面对大学生侵权问题,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三个重点:1是什么:充分了解大学生被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各种案例,学习相关知识,强化维权保护意识,时刻关注个人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2为什么:认识到我们去依法维权的目的,是保障个人权益,避免损失。3怎么做:学习遭遇侵权后的挽救措施,挽回损失,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大学生们不仅仅是需要努力攻克学业,更要掌握社会运行规则,提高社会适用能力,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让生活变得更优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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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辛昊伦(2002-)汉族山东青岛在读本科研究方向:法学与社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