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视角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分析
苏静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姚村镇人民政府
摘要: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问题的关注,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被提上日程,并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宅基地直接关乎着农民的利益,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提高土地管理水平,进而提升耕地资源的利用率。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本文主要分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组织管理视角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希望对相关人员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组织管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0引言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在这项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前期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提升农民的思想认识,加强他们对土地物权的了解,使农民全面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行动上配合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相关部门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宣传工作时,尤其是让农民认识到哪些是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哪些是农民个人土地权利,避免出现因为宅基地占用耕地问题。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可以大大提升宅基地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也能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加以处理解决,为农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1组织管理概述
组织管理理论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分别是古典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现代组织管理理论。组织管理是指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明确组织内部各个人员的职务和职责,从而顺利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组织管理对组织目标的实现有着较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高效达到组织目标就要加强组织管理。组织管理在开展过程中有不同的模式,比如即时制管理模式、并行工程管理模式、注意力管理模式、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等。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有自身的特点,相关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优化选择。组织管理的实施需要明确管理对象,首先是组织目标。组织管理是为了达到一定目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服务。如果没有明确的组织管理目标,那就失去组织管理的意义。在组织目标指导下,组织成员都有各自的任务,成员之间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其次是组织结构。在组织管理中需要人建立一定的系统,这个系统分横向层次和上下层次,其本质是一种权责关系。组织结构的科学合理决定着组织目标的实现。再次是组织职能。组织提升运转效率就要对系统和成员进行合理分工,不断调整各个系统的关系,当一些内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影响组织运行时要及时进行调整,使组织统一行为,为达到组织目标服务。最后是组织流程。组织流程主要关注的是组织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提高组织流程的效率。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来说,加强组织管理有很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利于为这项工作提供切实的保障[1]。
2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要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相关部门要全面了解这项工作开展的现状,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明确问题成因,这样才能为后期制定有效策略做好铺垫。
2.1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现状
我国从2014年开始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这大大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进程。国家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举措,同时也是促进农村平稳发展的一种有力手段。农民在我国的总人口中占着较大比重,对农民来说宅基地是他们的一种重要财产,是生存的基础。虽然农民对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但是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可以从法律层面确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土地权属矛盾的解决,更好地维护农村的和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已在各个地区得到实施,这项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对农村改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宅基地确权登记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完善宅基地制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在这项工作实施的进程中,农村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农民获得了更多的财产权利。另外,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使相关部门获得更多的数据健全宅基地数据库,这样为后期更高质量开展宅基地的日常管理打下基础。基于目前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可以助力城乡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及时做好宅基地信息的变更,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农村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在各个地区正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效率和质量,进而还会在其他层面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相关人员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这些问题,着眼大局,落实行动,切实为这项工作扫除障碍。
2.2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不同地区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导致一些地区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降低了这项工作的质量。笔者基于自身工作,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具体说明,以期引起相关人员的关注。
2.2.1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缺乏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从法律层面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确认,基于此,这项工作的高效开展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这样才能为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但是我国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进行相应跟进,导致在开展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未能从农村宅基地确权制度设计之初进行持续性的调整和完善,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有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无法对相关工作起到指导作用。这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给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带来较大的困扰和阻碍,甚至一些情况下容易导致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失去法律效力。我国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完善。有些地区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时通常以一些行为规范或者针对性的调节控制方法指导工作的开展,这些虽然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相比法律法规缺乏严肃性和有效性[2]。
2.2.2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有了更加多元的社会需求,其中改善住房条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体现。但是有些农民在自主建房时超过应有的规模,未能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约束建房行为。有些农民在选择房屋地址方面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行为会带来一些新问题,不仅增加了政府管理难度,也影响了农村规划的全面实施,给宅基地确权登记制造了一些障碍。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背景下,新农村建设正处在重要时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工作目标,基于全局做好规划工作,指导农村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宅基地建设,提升农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我国农村规划与土地利用还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关系,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高效开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建设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还要符合集体组织的一些规定。这样农民才可以真正拥有和享受宅基地权利。在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中,一些农民在宅基地建仓库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如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范围加以确定,该用什么方法把以上情况记录下来?这些都是宅基地确权登记面临的问题,也是需要相关部门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如果工作人员对这些内容把握不好,很难保障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顺利进行[3]。
2.2.3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机制,不利于农民宅基地的流转。在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很多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并拥有自己的住房,农村住房闲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有些农民希望宅基地可以流转为自身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在宅基地实际的流转中,由于流转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私自进行转让或者改变宅基地用途。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增加了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难度,容易影响农村整体规划的实施[4]。
3组织管理视角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策略
面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组织管理的视角应该采取哪些有效策略提升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笔者基于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研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采用科学有效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明确登记方式,为后期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使用最多的是权利登记法和托伦斯登记方法。对我国来说,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划分到用益物权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农民对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对土地的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农民才能真正享有这些权利。基于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为了更好地指导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完善这项制度时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制度内容加以完善,进而充分发挥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指导作用。针对农民私自流转宅基地的情况,我国相关部门要从组织管理的角度,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力度,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完善确权登记方式,为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多的保障。政府相关部门要认识到宅基地确权登记方式的重要性,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采用科学的登记方式,促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5]。
3.2健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程序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提升这项工作的严谨性,进而发挥其工具的价值。随着相关部门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切实保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具有多重意义,要达到这项工作的目标就要严格程序,提升登记工作的独立性,保障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在整个登记过程中,产权权利人和不动产登记机构都是这项工作的主体,宅基地使用权人经过申请、申报程序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要对使用权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不动产登记机关要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做出准确判断,使不动产确权登记合法有效[6]。
3.3强化登记与审批工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使用权人的申请后要做好具体内容的登记以及审批工作,提升登记和审批质量,进而从整体提升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成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审批权,使审批过程充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并能为审批结果负责。在面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一些特殊情况时,审批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而且还能发挥出法律效力。审批部门在面对特殊情况时要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深入分析,确保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可靠性。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在审批前期高质量开展审查工作,促进审查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提升审查质量,为审批环节打好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对相应的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审批工作能够促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升登记信息的准确性,避免登记信息的失误损害农民的权益。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和审批的管理,提升登记和审批质量,促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高效开展。
4结语
宅基地管理从属于农村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的质量对农村土地管理有着较大影响。政府相关部门要认识到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宅基地确权登记,切实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面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从组织管理视角制定有效策略,提升这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助力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更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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