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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技术经济范式结构、制约因素及发展策略

来源:消费导刊杂志社 作者:消费导刊编辑部 时间:2022-10-04    阅读:1356 次  选择字号:T|T

王坤    西南财经大学  



摘要:以复杂经济学和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为基础,数字经济能够再次定义为: 以智能技术群为主要驱动力、以网络连接为基础、以数据为生产因素,具有技术经济范式转换内涵的各种经济活动的集合。该经济范式不但有实体世界与数字世界、数据要素和智能使能能力、算法经济与信息茧房、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涌现性与还原论等五组内在矛盾因素还由于技术演化的不确定性、社会进步的未知性和不可预测性、越来越厉害的“数字主权”、落后的制度适应等范围的外在因素影响。由此可知,可以从以协调和均衡为原则、对于怎样化解限制因素促进基础理论的更新,提前给“数字主权”划定界限等范围打破限制,以此进行数字经济的进步。

关键词:数字经济; 技术经济范式; 产业数字化; 算法经济


1数字经济的重新定义

对以后的人类社会来说,数字经济仍然还是一个新生产物,从早期现象式的描述,到逐渐接近本质性的描述,人们在探索中不断更新对它的认识。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现象式描述,着重描绘信息技术发展给经济活动带来的一些新变化,这是数字经济概念出现早期常见的定义方式; 特点涵盖式表述,重点提出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在生产要素、载体、推动力等范围的不一样; 近几年伴随对数字经济测算的重视,结构分解式的定义开始出现,着重阐述数字经济可被计量的内容条目。这些定义显然没有从根本性质的角度阐述数字经济,对深入讨论和促进数字经济造成了障碍。技术经济范式转换是数字经济更根本的性质,一些文献已经提出数字经济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相关,或者已经直接提出数字经济是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但在定义上却延续已有阐述,从而限制了讨论的视野。本研究认为,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角度定义和认识数字经济,去除新旧经济的混杂因素,才能够明确区分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不同,进而为更科学地制定政策提供支撑。

2数字经济技术经济范式的结构

范式是某一事物一段时期内的价值观、方法论和思维原则,范式结构就是体现事物价值观、方法论和思维原则,由相互关联的逻辑部件构成的系统结构。数字经济的本质是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经过近十年广泛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围绕如何发展数字经济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范式结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支撑。一个事物的新范式必然有全新的价值创造行为来表达全新的价值观,并通过最终结果来证实价值创造活动的合理性。进一步,全新的价值创造活动必然依托于全新的事物结构和形态,而事物的新结构和新形态又不会凭空形成,必然是某种驱动力作用的结果。

3数字经济技术经济范式的制约因素

任何新范式都会最终被更新的范式代替,任何范式都具有历史阶段性。因此,人们在看到数字经济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它的历史阶段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矛盾和外部制约的认识,是认识其历史阶段性的关键。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矛盾即数字经济范式结构内部元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统一则促进发展,对立则制约发展。内在矛盾即内因,它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数字经济的内在矛盾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也规定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基本方向,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和第一位的因素。数字经济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即由外部环境所形成的制约因素,是第二位的因素,同样作用重大而且不可忽略。由于内在矛盾和外部制约的存在,数字经济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后必然会出现范式理论所描述的反常和危机,进而在其中孕育出新一轮的范式革命。本文针对数字经济技术经济范式演化的内在矛盾和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总结,尽管不是完全性归纳,但只要这些因素存在,就已经能够证实数字经济发展的边界性,也就能够推论出数字经济在遇到边界时必然会面临的反常和危机,也就必然会被更新的范式所代替。

4策略建议

4.1以协调和均衡为原则

数字经济的技术经济范式结构中存在大量的内在矛盾因素和外在制约因素,要采取协调和均衡的原则,既要协调和均衡内在不同矛盾要素的发展进程,也要协调和均衡数字经济和外部环境之间的发展进程,从而使得数字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根本目的在于消除数字经济发展中由于内在矛盾和外在制约所形成的负向作用的影响,促进正向作用的发挥。

4.2提前为“数字主权”划定边界

“数字主权”的实质是各个国家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经济利益。由于世界各国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发展的不平衡,为保护各自的利益,理论上无界的数字经济在现实中必然会受制于国家利益而有界,“数字主权”将必然成为一个现实问题。数字经济的结构、形态和规律都和传统经济不同,意味着“数字主权”不是现实中国家主权的简单映射,而是有着全新的规律,会面临全新的挑战。如: 数字经济的跨国贸易就与传统跨国贸易的规律显著不同。因此,需要国家从全局高度未雨绸缪,提前为将要到来的“数字主权”划定边界,实现我国数字经济价值最大化的发展。

结语

本研究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和外在制约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觉得数字经济范式结构中有实体世界与数字世界、数据要素和智能使能能力、算法经济与信息茧房、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涌现性与还原论等五组内在矛盾原因和技术演化的不确定性、社会发展的未知性和不可预测性、日益强化的“数字主权”、落后的体制适应等范围外在限制原因,以此得出数字经济肯定具备历史阶段性和边界性,以后肯定会被新的范式所替代。


参考文献:

[1]陆岷峰.经济发展新格局背景下数字经济产业的特点、问题与对策[J/OL].兰州学刊:1-12[2021-03-11].http://123.234.230.88:8888/interlibSSO/goto/50/+jmr9bmjh9mds/kcms/detail/62.1015.c.20210303.1320.015.html. 

[2]胡拥军. 推动地方数字经济发展打开新空间[N]. 经济日报,2021-03-04(010). 

[3]兰建平. 数字经济彰显现代城市新气质[N]. 新华每日电讯,2021-03-03(015).